城管新“局”:求解“看得见管不着”
各地执法权下放方案主要由各地党委、政府制定,缺乏基于全国视野的顶层设计是改革未达到预期的主要原因。
对于城市管理是否有必要进行全国性立法,认识并不统一。反对者认为城市管理是地方政府事务,国家没必要作具体规定。支持者则认为必须要作全国统一规定。
责任编辑:钱昊平
南昌的城市管理体制,再一次迎来变革。
2024年7月18日上午,南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改名,更名为城市管理综合指挥中心,不再有执法职能。
更名的同时,行政执法职能在分解、下放。执法支队更名后,南昌市城管局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划归市生态环境局,其他的执法职责下放至各区。
“这次下放,可能还有一个过渡期,而且过渡时间蛮长。我们下放了以后还要搞培训、做交接。”南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指挥中心综合股负责人虞超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撤销市级机构、充实区县执法力量,是2024年以来各地改革城管体制的通行做法。
比南昌早一个月,2024年6月10日,广西的北海市就撤销了市一级的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下沉到新成立的区局。之后,甘肃张掖、内蒙古赤峰市等地也陆续进行了类似的改革。
据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研究员沈荣华的观察,本轮城管体制改革的趋势是“执法重心和管理资源的下移”,沈荣华参与过2008年大部制改革方案的设计,也参与过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前期调研工作。
尽管是机构改革的要求,但各地城管体制改革的差异性较大,背后也存在着全国性城市管理立法缺失的问题。
组建5年后撤销
公开报道中,2024年打响城管体制改革“第一枪”的是广西北海。
2024年7月3日,北海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该局现仅保留部分工作人员负责市局撤销后的善后工作。
需要厘清的是,在北海,此前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城管局是两个单位,二者的职能迥异。
2019年3月,北海将住建、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旅游文体广电、商务、人社等11个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整合,组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同时,北海市城市管理局更名为市政管理局。官网信息显示,该局没有行政执法职能,主要职能是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广场、城市道路、桥梁、城镇燃气、排水设施等方面的规划、建设、监督工作。
而原北海市城管局的执法职能合并至综合行政执法局。沈荣华注意到,北海市在2019年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际上是按照2018年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的深化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推进的。而中央对此提出的具体要求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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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