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傩”到乡饮酒礼:孔子尊重“乡”这一社区自治共同体

孔子参加“乡饮酒礼”,本身就是在参与当时一种“社区自治”的议事活动。在周代“乡遂制度”下,“乡”本身是一种城堡内及其周边国人、士这一等级人群所处的社区组织。在社区组织内部,除了血缘共同体的宗族之外,还有以基于地缘共同体的“乡”为单位的公共议事,带有社区自治的色彩。

责任编辑:陈斌

这里谈谈孔子时代的社区自治及其相关习俗与礼仪,我们还是从《论语》相关章句开始。

“傩”是什么

《论语·乡党》:“乡人傩,朝服立于阼阶”。

此处是记载,孔子对于自治社区“乡”中古老习俗的尊敬。《礼记·郊特牲》中对此也有类似的记载,说孔子 “朝服立于阼,存室神也”,都是讲乡人举行“傩”这种祭祀活动,孔子虔敬地参与,并且穿上了最高礼仪等级的朝服。根据汉代孔安国的解释,这是因为乡人们举行大傩驱赶鬼魅,孔子则“恐惊先祖,故朝服而立于庙之阼阶”。按照此说,则孔子的这一礼仪行为,既是对乡人大傩驱鬼习俗的尊重,同时也是对自己家庙和祖先的一种守护,是兼顾了两个层次共同体的一种行为。

“傩”是一种古老的驱鬼、驱疫病活动,通过巫师如“方相”之类戴上恐怖的面具,将能制造疾病的鬼魅给驱赶走。《周礼·夏官·方相氏》记载这种傩的巫师:“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以索室敺疫。大丧,先匶,及墓,入壙,以戈击四隅,敺方良”。巫师“方相”举行傩仪时佩戴的恐怖面具,有四个眼睛,手中拿着戈盾等武器,模仿攻击住宅或墓室中的鬼魅。

这种头戴“䫏”驱鬼的方相形象,也见于东周曾侯乙墓中棺材上的彩绘图案,描绘了十二个“掌蒙熊皮”且“执戈扬盾”以驱赶墓中的鬼魅(詹鄞鑫:《神灵与祭祀:中国传统宗教综论》,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399页)。

大傩的巫术与礼仪活动,在后世一直得到延续,如东汉驱鬼大傩礼的十二方相等。在东亚儒家文化圈,一直到近代1919年朝鲜李朝君主高宗去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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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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