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三次发同名“省属事业单位转企业”文件:硬骨头如何啃?丨快评

事业单位改革虽有其紧迫性,但人员安置问题仍然是棘手的难题。此次《意见》虽然仅仅涉及山东省直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但就“精兵简政”而言不无示范效应,也是深化改革的题中之义。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助于减轻财政压力,让公共资源进入市场并释放市场化红利,改善公共服务质量的同时有利于经济发展,是值得继续推进的,也是山东省十年发三次《意见》的目的所在。

责任编辑:陈斌

2024年7月30日,山东省人社厅联合十部门印发《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便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工作的实施”。而外界多解读为“精兵简政”“收回事业编”,乃至出现了“山东省事业编制改革,10万人告别铁饭碗”这样的标题,引发舆论关注。

细审往年公文可知,此次《意见》编号为(鲁人社字[2024]61号),但名称一模一样的《意见》在2019年(鲁政办[2019]18号)与2015年也下发过(鲁人社发[2015]56号)。由此可知,山东省事业编制改革已经进行多年,此次印发的《意见》可称为2015年与2019年文件到期之后的延伸与补充版本。

据新华社2015年7月2日消息,山东省粮油工程设计院等79家在省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确定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年底前将转制为企业。这批企业包括招待所、设计院、研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校对:吴依兰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