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送儿子进精神病院后也被确诊:警惕“精神病”的自由裁量权丨快评

现行《精神卫生法》是有一些bug可以卡的。除了精神科执业医师的“自由裁量权”很大之外,家庭成员也可以利用医生的这种“自由裁量权”,合法地对别的家庭成员施行人身控制,令其“被精神病”,从而达到支配后者的人身与财产等恶意目的。

责任编辑:辛省志

继西安夫妻互送对方进精神病院后,又见淄博父母将儿子送入精神病院、随后父母去体验也被确诊精神病的奇闻。

近日,据《华商报》报道,今年24岁的莫楠2017年考上大学,在2021年被父母送入精神病院。据他说,“情绪激动了就是“太亢奋”;不想说话被定成“情绪低落”;和父母顶嘴吵架、晚睡晚起、打游戏又被看作是“异常行为”……他因这些行为被父母哄骗进精神病院。从2021年7月29日至10月20日,他在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被强制住院达83天。

出来后的莫楠向警方举报该精神病院非法拘禁,警方认为“其家人同意并将其送医治疗”不归自己管,莫楠又起诉当地卫健委才获得“答复意见书”,称“经查阅病历,莫楠被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以上情况得到其父的签字确认,并有其父同意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

精神病诊断与收治向来是一个棘手的问题,难以避免主观性,在很大的程度上像玄学。这倒不是说所有的精神病都是制造出来的,某些精神病是容易辨认的,如幻觉妄想而自残或伤人,又排除了伪装的可能,但无疑存在着一大片灰色的区域:可能装精神病,想想精于权谋的司马懿;可能“被精神病”,有不少这方面的媒体报道。

由此导致,医生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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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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