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困局:他们自愿进入婚姻,却难以如愿地走出来
唐一菲看过所有当事人的结婚证,几乎每一个人都是开心的,没有人会想到最后的一地鸡毛。对于困在离婚程序中的人而言,他们自愿地进入婚姻,却不能如愿地走出来。从阿曼、包惠、陈若莲和杜雯的经历,我们能看到当前离婚法律程序的复杂、律师如何在调解和诉讼之间寻求平衡、法官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所承受的压力和挑战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
发自:长沙
责任编辑:陈雅峰
感情破裂与否
两次起诉离婚后,阿曼对代理律师唐一菲说,她不想再走法律程序了。从2022年到2024年,她花了近两年时间打离婚官司,最终还是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阿曼的离婚案在立案时就遇到困难。阿曼生活在湖南,她的丈夫在外省的监狱服刑,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唐一菲选择在阿曼住所地(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2022年10月立案后,经过反复沟通才实现线上庭审。第二次阿曼选择在经常居住地(当前常住地)离婚,法官劝阿曼撤诉,“我不可能去外省开庭。”唐一菲据理力争,“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为什么要撤?”随后唐一菲再次与被告服刑的监狱沟通,通过监狱内的科技法庭线上进行,庭审才顺利推进。
直至2022年,阿曼的婚姻持续了20年,男方有8年时间都在服刑。他们经由朋友介绍认识,2002年结婚,2009年生育一子,2012年男方因经济犯罪被判12年,此后两人保持书信交流。在男方的狱中来信里,他对自己过去吸毒、出轨的事情表示悔恨,对阿曼帮助其戒毒表示感谢,而阿曼在信中鼓励男方安心服刑。
第一次审判的法官根据这些信件判断,阿曼与男方的感情“并未彻底破裂”,在2023年3月21日作出的判决中,法官驳回了阿曼的离婚请求。
半年后,阿曼在长沙市的区级人民法院提起第二次诉讼,她的要求没有变,离婚并争取儿子的抚养权,她的儿子还给法官写了一封希望父母离婚的信。男方这一次没有反对离婚,但要女方等他出狱再离,并想争夺其入狱七年后女方购买的房屋。判决在2024年3月18日作出,法官认为阿曼与男方结婚多年,育有一子,有感情基础,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意愿强烈,所以不准予离婚。
唐一菲对判决结果感到意外。作为专门代理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过去几年里她每年接触上百个离婚纠纷,经验丰富。第一次判决结果出来时,唐一菲像安慰所有当事人一样告诉阿曼,“首诉不判离”是一个默认的规则。近几年她代理的离婚案中,只要对方不同意离婚,就很难第一次在诉讼中获准离婚。有时候法官也会无奈地跟她说,“唐律师,你知道最后的结果是什么。”
第二次起诉很大可能会判离,坚持起诉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当事人离婚的决心。然而在阿曼的案例中,在双方分居多年且被告因服刑长期缺席家庭生活、无法承担家庭责任的情况下,唐一菲不明白为什么第二次也没能成功。
“感情是否破裂”一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衡量婚姻关系能否持续的标准。1980年修订的《婚姻法》进一步将这一标准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感情破裂?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列举出14条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意见。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中将法定情形减少至5种,“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因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等被删除。2021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延续了5种法定情形的规定。
唐一菲看过所有当事人的结婚证,除了一个为骗拆迁款而结婚的人以外,每一个人都是开心的,没有人会想到最后的一地鸡毛。在唐一菲的主观判断里,大多数提出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对目前的婚姻已经死心,“所有客户来的时候,我都会问,小朋友考虑清楚了没?你到底决不决定离这个婚?之后的想法可以改变,但此时此刻他们就是下了离婚这个决定。”不同意离婚的一方也未必存留感情,更多的是抱有执念,“有的人哪怕是过错方,也不会甘心放手。”
但在判决中,只要没被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唐一菲和委托人就需要再等上一年,收集分居证据,再次提起诉讼。除了5种情形以外,法律还有一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唐一菲的大多数委托人都是通过这条规定来实现离婚的,“比起证明感情确已破裂,证明分居容易得多。”
漫长的等待
“一定要分居吗?”包惠问唐一菲,她前不久拿到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书,正在为第二次起诉做准备。她是个生意人,在长沙市区有门面要照看,尽管早已搬进自己独居的房子,但她觉得收集证据很难,“每天早出晚归,跟周围的邻居碰不着面。”唐一菲教她:“在门口安装监控摄像头,定期保存内容。”
“可是我就见不到我儿子了。”包惠说出真正的担忧。她的儿子是中学生,跟丈夫一起生活,她无意争夺儿子的抚养权,但希望能时常见到儿子。“我儿子晚上回家,我都会给他倒杯水……我儿子很讲究,他的白衬衫领子要用手洗,菜做得不精致他都不吃。”
唐一菲耐心地劝她不要在家里见面,第一次诉讼开庭的时候,男方以她回家照顾儿子为理由,反驳了分居的说法。为了在第二次诉讼开庭前收集分居长达一年的证据,包惠不得不克制自己对儿子的母爱,这让她感到十分焦虑,“如果能早点判,我少分一点钱都愿意,早点判我能轻松一点,过好我自己的生活。”
包惠作出离婚的决定不容易,她年过40岁,认为离婚是一件羞耻的事情,去法院离婚的名声更不好听。她的母亲也不支持她离婚,“只有男的不要女的,没有女的不要男的。”2022年丈夫在吵架时提了三次离婚,包惠的态度从不想离婚逐渐转变为坚决要离。在她第一次去律所咨询那天,丈夫追着她吵架,她躲进派出所,随后丈夫及其亲戚来派出所大声叫喊,要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校对:赵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