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税意味着什么?

如果出于扩大地方税源的目的而将更多商品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就需要更充分的论证,并同时对增值税进行调整,避免重复征税。

责任编辑:陈斌

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而征收环节后移,与其他改革措施一道,则可能对地方政府的行为产生较大的导向作用,更加聚焦吸引人口、扩大消费。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营业税成为地方主要的税收来源,后“营改增”全面推开、营业税取消,地方政府失去了主要的地方性税源,逐渐走向依赖土地财政的道路。但随着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土地收入大幅下降。地方政府亟须拓展新的收入来源,而消费税成为其中一个可能的来源。

对消费税进行改革,可谓筹划已久。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提出,要“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再次强调,要研究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校对:吴依兰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