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将迈向何方?

改革可概括为两大内容:规范政府财政收支、央地财政关系的再调整。

针对财税体制改革,《决定》中的部分表述是首次出现。包括: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规范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

责任编辑:张玥

财税体制的改革方向:规范政府财政收支、央地财政关系再调整。视觉中国/图

2024年7月15-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

21日下午,两万余字的《决定》全文公布,共涉及三百多项改革举措。其中近八百字的内容,阐述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具体举措。

过去半年,财税体制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2023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要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此次改革,延续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财税体制的改革方向,主要涉及两大内容:规范政府财政收支、央地财政关系的再调整。

随着各级政府“过紧日子”成为常态,规范财政收支变得尤为重要。对此,《决定》提出了零基预算改革、优化税制结构、税收征管改革等多项举措。

关于央地财政关系的再调整,改革总体思路是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提升财力与事权匹配程度。此外,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

“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7月19日,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决定》时表示,针对地方政府和基层财政困难,要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财税体制改革,《决定》中的部分表述是首次出现。例如,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等。

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

《决定》中,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第一句话,就是“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其中,依托“政府信用”的提法此前少见,暂未明确是何种收入。一般来说,依托行政权力获取的收入对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依托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对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021年11月,湖南省政府在关于预算制度改革的方案中,提到了依托“政府信用”的收入,要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其他省份则未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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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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