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应加强对警方准司法权的制约和监督丨快评
在暂时不能将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作为轻罪纳入司法轨道的情况下,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应该重在加强对警方准司法权的制约和监督。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4年7月27日。每一个人,都可以积极提交修改意见,让这部法律的修订,更能反映民意。
责任编辑:陈斌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随后,全国人大官网公布了这部法律修订草案的二次审议稿,再次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始修订,就引起了极大关注。2023年9月,其修订草案首次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征求意见,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有近10万人留下125962条意见,创下近年来法律修改参与人数之最。
这自然是因为该部法律与普通公众关系密切。它规制的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又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而这些行为和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有相当大的重合,只是行为的情节、后果轻重不同,所以学界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有“小刑法”之称。有学者统计,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一半以上的应罚行为和犯罪样态一致。
这些违法行为,在很多国家被归入“轻罪”的范畴,也要由法官来判决,尽管通常会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法官进行审判。但在中国,这类违法行为虽然样态与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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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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