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烟草局“三年后上门张贴通知书”:伪造证据岂能变成“补证”?丨快评

烟草专卖局作为行政机关,理应依法行政。本案中伪造证据的情事,其严重程度与舆论关注度已经超过了案情本身,只因如此“引人入罪”而又不受惩处的话,其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恐怕要大于烟贩倒卖私烟。

责任编辑:陈斌

近日,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三年后临时补充送达通知书“摆拍”被监控拍下、涉嫌伪造证据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根据公诉机关的起诉状,2013年12月24日,天水村民阮双全取得麦积区烟草局发给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开店卖烟,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延至2023年11月7日,该证至今仍在阮双全手中。

依照《澎湃新闻》引述阮双全家属的说法,2019年5月,阮双全因身体不好且租金到期就将店铺转让给了一家母婴店,他则到隔壁镇自己姐姐店里帮忙(该店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麦积区烟草局则在情况说明中表示,2019年5月7日,因阮双全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无法正常开展零售业务,该局对阮双全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期满之后,阮双全并未办理手续,需要注销。

辩方律师在查阅卷宗后得知,2021年2月3日麦积区烟草局在《天水晚报》发布公告,称若包括阮双全在内擅自停歇业的106户卷烟经营户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仍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话,次月将依法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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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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