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去银行取钱要征得派出所同意?别把金融的事情当儿戏丨快评
如果这一操作真是为了反电诈,算好心办坏事,应该立马终止,并进行内部追责。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讲了这么多年,当入耳入脑入心。
责任编辑:辛省志
储户去银行取钱要事先征得辖区派出所的同意?2024年6月11日,有网友反映,在长春市吉林银行的一家网点取款,被告知需要辖区派出所同意才行。12日,吉林银行涉事支行及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均表示,此举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防止居民被电诈。
当事网友发布视频称,其母亲携带了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前往长春市吉林银行取款,被银行告知需派出所同意才能办理。该网友表示,因另一银行存款利息较高,其母亲想将吉林银行的钱转入到另一家银行,总金额不到10万元。最终,他们等了很久,派出所审核后,才在银行窗口成功转账。
此事引发舆论一片哗然,因为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
现行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当地派出所为何要侵犯储户与银行的权利?银行又为什么要配合当地派出所的要求,限制储户的取款权利?
从吉林银行涉事支行及辖区派出所的回应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校对:胡晓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