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被重罚,第一大股东国资应担责丨快评

国资作为第一大股东,应该履行大股东的职责,不能只派驻一个董事长却不实际参与管理,任由管理层财务造假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

责任编辑:陈斌

近日,上市公司锦州港被证监会查出财务造假,4年虚增营业收入高达86亿元。证监会拟对该公司及一众高管罚款2300多万元,并对公司进行“戴帽”(股票名称前加“ST”字母,以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警示)。

据锦州港公布的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锦州港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与多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2018-2021四年间,锦州港共虚增营收86亿元,虚增利润1.79亿元,其中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达到当年财报披露营业收入的56.13%,虚增利润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7.78%。也就是说,在这一年,锦州港的营业收入不足财报披露水平的一半,而财报中的利润额也因此大涨。这样的注水财报发布后,必然会吸引投资者,让不少人作出买入公司股票的决定,在证监会2023年11月决定因信披违规对公司立案调查时,锦州港的股价是3.14元,而到这次证监会出具处罚事先告知书,锦州港近日复牌跌停,股价仅为2.17元,后续该公司股票很可能继续下跌甚至被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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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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