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达尔文的大胡子说起:胡子到底对谁有什么用?
浓密的胡须给人成熟可靠的印象。一个澳洲科研小组就发现:当女性想要一段浪漫的恋爱时,留着胡茬的男性较受欢迎。但如果女性是在选择长期婚姻对象,面部毛发越多就越受欢迎。如此说来,达尔文的妻子希望他蓄须时,无意中也怀着对家庭美满安定的期盼吧。
责任编辑:陈斌
1866年,植物学家约瑟夫·胡克在出席英国皇家学会的会议时,碰到了一个陌生的大胡子。仔细辨认后才发现,此人竟然是多年好友、生物学家达尔文。因为蓄须改变了他的脸型,才让胡克没能一眼认出老友。
原来,达尔文从1862年开始,突然蓄起了长髯,并深居简出。他蓄须的原因,历来有两种说法:一说是受皮肤炎症困扰,所以才减少露面,并且不再剃须以减轻皮肤刺激,也用胡子来掩盖脸上的斑点;另一说法以达尔文写给儿子的家信为据,认为是达尔文的妻子要他留胡子,因为这样“更有男性气概”。而这一时期的他,也正好在忙着写一部和“胡子”关系密切的著作。
实际上,从达尔文开始,胡子就是个让学者们伤透脑筋的问题。几百年来,他们反复捻须深思:胡子到底有什么用?为何不同族群有着浓密程度大异的胡子?1871年,达尔文完成了著名的《人类起源与性选择》,提出人类是由已灭绝的古猿进化而来。同时在书中系统阐述了他的“性选择”理论,推测雄性智人的胡子,和孔雀尾巴的逻辑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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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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