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生物安全法》又进一步,中国生物企业恐上“黑名单”丨周一健
结合其他被加征关税的产品,以及同一时间通过的《生物安全法案》草案来看,部分医疗器械被加征关税的行为依然是美国滥用保护主义的体现,这将为中国医疗企业未来出海带来更多变数。
江西等省相继出台“三定两有”(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规定,医药代表制度经历三十年野蛮发展后,终于向合规化、制度化迈出一大步。
责任编辑:曹海东
焦点
【美众议院委员会通过《生物安全法》草案】
当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10时,美国众议院监督与问责委员会针对新版《生物安全法》草案召开听证会,最终以40∶1的悬殊投票结果获得通过。与此前版本相比,新版《生物安全法》所涉企业在此前的“华大系”(华大基因集团及其子公司华大智造)、药明康德及子公司基础上,明确新增了药明生物。同时,还新增了8年豁免期作为缓冲。
该法案的主要内容是禁止所有由外国对手拥有或控制的生物技术公司的商业运营威胁国家安全,不得通过联邦合同、拨款和贷款获得美国纳税人的资金。如果生效,上述多家中国生物技术公司将必须在2032年1月1日前与美国生物医药行业脱钩。
据了解,接下来《生物安全法》草案将进入到众议院全体投票环节,并且经过参议院全体投票表决通过,才能由美国总统将其签署成为法律。
北京时间5月16日早间,药明康德发布公告回应称,药明康德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而且也未曾受到美国政府机构的任何制裁。药明康德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而且公司的现有各类业务也不涉及在美国、中国或任何其他地区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药明康德亦表示,在未来数月中,《生物安全法》草案将继续经历在众议院的立法过程。药明康德将与咨询顾问协力,继续参与针对草案的沟通和对话。
华大集团则在其官网发表声明称,《生物安全法》以美国国家安全为由,企图以立法手段干预正常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由于华大在美国不接触个人数据,不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任何威胁,因此,该草案对华大在美国市场的限制,将无益于美国国家安全,实际上只会加剧并扩大美国本土公司在基因测序领域的垄断态势。
健言:随着生物科技全球产业链的分工日益细化,大型跨国药企主要负责药品销售,而中小企业则致力于开发新药、新靶点或新机理。CRO/CDMO企业(合同研发企业/合同定制研发企业)所扮演的角色就是为新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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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