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推理作家访谈录丨吴非:在游戏中阅读推理小说
推理和游戏从来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甚至可以说是一体两面的。
“解谜”有答案,而推理只有真相,真相往往是复杂的,是和人类的情感息息相关的,有的真相甚至将通向新的谜团。
责任编辑:刘悠翔
美国推理小说作家约翰·迪克森·卡尔曾将推理小说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游戏”,准确道出了这种小说类型背后的谜题和游戏属性。吴非的“互动推理小说”《胜者出局》和《地下游戏》正是将推理小说在游戏性的维度上展开了新的尝试和探索。读者在阅读这两本书时,不再是完全作为旁观者,而是需要自己动手,打电话、拼图、寻找线索,直至推理破案。由此,推理的过程与形式就从被动地“看”变成了主动地“玩”。
“互动性”的加入当然丰富了推理阅读的体验,但反过来,这种互动是否也会限制推理小说的故事表达,或者压抑推理小说作为小说的文学性面向,仍具有一定的讨论空间。进一步来说,随着整个阅读方式的革命性改变,我们对于文学性的理解是不是也会变得更加多元?游戏是否可以具有文学性?游戏如何具有文学性?这些问题也值得持续关注和思考。
从吴非的“推理游戏书”,到更早的“解谜书”,以及当下流行的桌游、剧本杀等,推理走向游戏构成了一股潮流。从吴非学生时代的经历可以了解到,早在BBS时代,推理迷们就在体验“版杀”“推理大赛”等。推理和游戏从来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甚至可以说是一体两面的。
当然,推理小说也不仅仅限于游戏属性,它作为一种文学类型,也承担着作者自我表达乃至为社会发声的责任。从美国的“冷硬派”侦探小说,到日本的“社会派”推理小说,再到近些年中国东北文学中的“犯罪叙事”等,都具有某种严肃文学的品质和内核。以罪案推理的形式,回应某些社会议题,甚至是对人的记忆、自我等根本性问题进行哲学反思(比如帕特里克·莫迪亚诺和保罗·奥斯特等人的作品)。如何在游戏与现实、推理与社会、读者与玩家、思想表达者与游戏设计师之间寻找到恰当的平衡位置,构成了我们理解今天推理小说作家作品光谱的一个有效的角度。
从“谜题游戏”到推理小说创作
南方周末:你是什么时候开始阅读推理小说的?
吴非:小学的时候。妈妈让我自己去书店里挑书,结果我就挑了推理小说。连她也觉得很奇怪,因为她从来没有向我介绍过这种类型。
南方周末:你那时候看的是哪些推理小说?
吴非:群众出版社出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有程小青的《霍桑探案》,那时候我也读了全集,封面很朴素的一套。
南方周末:那时候市面上最常见的《霍桑探案》应该也是群众出版社出的。后来你比较喜欢哪些推理小说作家和作品?
吴非:首先是高中时看埃勒里·奎因的《希腊棺材之谜》,看完之后惊为天人,彻底被书中的逻辑所折服。上大学后,一次偶然的机会,一个去中国台湾交换的同学帮我带了一本岛田庄司的《斜屋犯罪》,还有另一位朋友买到了一本《占星术杀人魔法》,当时新星还没有引进这两本书。我之前从来没有读过这么匪夷所思的推理小说,从此被岛田小说中的谜团、诗意和浪漫所打动。再接下来就是保罗·霍尔特的《第七重解答》,他小说情节的流畅和密度很吸引我。最后一个是藤原伊织,他笔下的人物不是传统的英雄人物,相反都是经常在生活中迷失自我的平常人。读藤原伊织的时候也是我人生比较迷茫的一个阶段,所以对他的作品非常有共鸣,尤其是他小说中人物对待世界、对待他人的态度和看法。
南方周末:那你是如何走上推理小说创作道路的?
吴非:我开始创作推理小说大概是在2002年左右,当时读本科二年级,在复旦BBS上聚集了一群推理爱好者,我们在上面有一个活动,叫“版杀”。形式有点类似于现在的剧本杀。“版杀”游戏中有一个“法官”角色,也就是整个游戏剧本的创作者,其他玩家各自挑选一个自己喜欢的职业身份,然后“法官”围绕这些身份编一个故事;“法官”会每天发布一段剧情,其他玩家根据剧情进行推理,每天投出一名嫌疑人,将其淘汰出局;在游戏过程中,“法官”每天给出的线索,既不能太明显,让大家一下子就猜中凶手是谁,也不能故意把线索引向错误的地方。
我一共担任过两次“法官”,第一次是在2003年的7月,我创作的“版杀”故事叫《灵魂侦探》。
南方周末:相当于已经开始尝试创作具有游戏性质的推理小说了。
吴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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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