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梦川丨为什么说清人写诗用韵最严格?

宋代科举考试重策论、轻诗赋,写诗并不是很重要,所以在没有强制要求之下,诗人们日常创作中用韵自然就放宽了。而清人科举改从《佩文诗韵》,韵部较之唐宋已放宽不少,诗人反而愿意在平时创作中也遵照科举标准,以便适应考试,所以整体上显得要严格得多。

责任编辑:刘小磊

高心夔《陶堂志微录》内页。钤“天津严范孙先生遗书”印,现藏国家图书馆。

“该死十三元”是诗坛流传已久的一则掌故,出自清末薛福成《庸庵笔记》,谓当时颇有才名的高心夔,第一次在咸丰己未科会试复试中作诗出韵,次年又在庚申恩科朝考中作诗出韵,故两次都被列为四等,一生仕途蹭蹬。而据云两次试帖诗都是限“十三元”韵,于是促狭鬼王闿运赠以诗曰“平生两四等,该死十三元”。吴其昌先生在所著《梁启超传》中曾引此为例对清末教育状况提出强烈批评,谓八韵诗“以现代人之方音,而必押隋、唐时代之韵脚,无理取闹如此,而反认为天经地义……这真是活埋青年、活埋天才的秦坑!”按,清代科举试帖诗多为五言八韵之排律,自康熙颁定《佩文诗韵》后,用韵必须严格从之。而《佩文诗韵》实际上就是金代以来流行的《平水韵》,《平水韵》则又源自北宋《广韵》,《广韵》又源自隋代《切韵》和唐代《唐韵》,故吴先生乃有此说。不过从科举考试和诗歌创作的角度,未免都有些言重了。

任何考试选拔都应该有一定的客观标准,以期尽可能做到公平。现代考试都有很多“客观题”,连高考作文也有一些限定条件,原因即在此。试帖诗限定体裁、篇幅、用韵,就是一种客观标准,否则大家随便写一首诗,如何判定高下?用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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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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