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插62个案例,最高法工作报告14年后再提“能动司法”
在2014之前,“两高”报告除暴恐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外,很少提及具体案例。2015年时,最高法列举了16个案例。此后,报告中的“个案”数越来越多,2020年,四十多个案例数量已远超以往。
责任编辑:钱昊平
“我今天听了报告非常激动,心情就像今天北京的天气一样。”这是政协民进界别在分组讨论“两高”报告时,一名代表委员发言的第一句话。
2024年3月8日上午9时,张军首次以院长身份作最高法工作报告。他的发言时间不超过30分钟,会场响起了8次掌声。
报告内容既关注社会治理,又关注民营经济。治理网络暴力、婚前同居施暴、维护外卖小哥权益、保障线上加班“离线权”,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报告也积极回应。其中,贯穿整个报告的“能动司法”,则是14年后重提。
响亮的新名词
“能动司法”,是贯穿最高法2023年工作的一条主线。
在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时,最高法办公厅副主任、最高法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余茂玉提到,“能动司法”是在司法审判工作中通过积极能动地发挥审判职能,切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人民根本利益。
简单说,就是反对机械司法、就案办案。
这不是一个新概念。人民法院明确提出能动司法,最早可以追溯到十四年前。
彼时,随着国际金融危机来临,司法机关受理的诉讼案件激增,案情复杂,司法机关寻求应对之策。2009年,时任最高法领导在宁夏、河北、江苏等地调研时提出了“能动司法”这一理念。在解释中,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就是要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侯猛表示,2009年前后的能动司法,主要是在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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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