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终抢救谁说了算?全国政协委员甘华田呼吁生前预嘱要有法律效力
生前预嘱是指人们事先,也就是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当前,由于生前预嘱不具备法律效力,在临床诊疗时,医生还是要和患者家属沟通,常常实行困难。
责任编辑:钱炜
“罹患重症的患者已到生命终末期,在ICU里全身插满管子,旁边放满仪器,但这些治疗都已无法改变他走向死亡的事实”,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老年医学中心学科主任甘华田看到过很多类似案例。
他深切地感受到,这种无效的过度治疗,既增加患者的痛苦,又浪费医疗资源,“很多患者实际上想减轻这些痛苦,有尊严地结束生命”。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甘华田带来一份关于生前预嘱的提案,建议尽快制定《患者临终法案》,让生前预嘱具备法律效力。
生前预嘱是指人们事先,也就是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
甘华田解释,与安乐死不同,生前预嘱不是放弃治疗、提前结束生命,而是放弃“强行续命”的无意义过度医疗救治,放弃对生命的机械延长,提倡患者的自然死亡和尊严死亡。
“目前我国实行安乐死的条件还不成熟,而生前预嘱的接受程度、可操作性要比安乐死高得多,能够很好地代替它。”从医多年的甘华田很早就关注到这一问题,希望生前预嘱有法律上的支撑和保障,但一直没有进展,直至深圳将其写入地方法让他看到曙光。
十多年前的两会上已被提及
这个提案其实源于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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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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