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对话 | 最高法刑三庭庭长陈鸿翔:要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
规定虽未明确要求对辩护意见作出回应,但最高法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司法实践,均要求死刑复核裁判文书在表述辩护意见后应当对辩护意见作出回应。
2020年至2023年,法院一审受理侮辱、诽谤案件3869件,其中,2021年较2020年收案数增长达53.57%,2022年、2023年收案数量均超过千件,年均增长分别为6.50%、19.86%。
责任编辑:钱昊平
2022年1月1日,法律援助法实施。这部法律第一次明确规定,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应当获得律师辩护。
死刑复核是死刑案件的最后一道关卡。按照刑法,二审被判死刑的案件均需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援法实施前,死刑复核阶段律师参与度并不高。
在法援法出台之后,死刑复核案件律师参与辩护的情况如何?在这一过程中,如何保障律师的辩护权?2024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针对这些问题,南方周末记者专访了最高法刑三庭庭长陈鸿翔。
向司法部反馈辩护质量不佳案例
南方周末:如今死刑复核案件有律师辩护的比例达到多少?
陈鸿翔:根据法律援助法规定,除极个别不委托辩护律师、也不申请法律援助的被告人外,最高法死刑复核案件基本上都有辩护律师介入,死刑复核程序中被告人的辩护权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为落实法律规定,最高法、司法部于2021年12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确立了最高法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申请通知辩护制度,这是中国法律援助制度迈入新时代的一大亮点,也是死刑复核程序的重大改革。
死刑案件人命关天,办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应当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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