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论(090409)

如果“清明”的法定假日最后仅仅变成了休息、玩乐3天,那么将传统节假日设为法定假日就成了形式。珍视传统,最重要的就是珍视传统中那些有价值的东西。今天的国人,有几个能说得出古人对“清明”的所寄所期?

责任编辑:史哲

No.1重申清明的三种价值与理想

《新京报》,4月5日,社论

清明除了让活着的人向逝者遥寄来自尘世的哀思与温暖,同样负载着尘世间最高贵的价值与理想,暗合了“天地清明”、“政治清明”与“人心清明”等三重境界:

其一是来自天地自然的“清明”。按“岁时百问”的说法:“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人是社会存在,同时又是自然存在。回想人世间的万般美景,还有什么比得上那树底清风、明月万里,更让人心旷神怡?

其二是来自心灵境界的“清明”。哲学家说,真正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生命本身。清明是关乎生命的节日,它让人从纷纷扰扰的空间之维回到时间之 维,追思过往,省思现在,念想未来。每一次扫墓都是生者与死者的对话,它不仅扫去逝者碑上尘埃,更扫去活人心里的尘埃,让生活回到生命本身,重归内心世界 的宁净与“清明”。

其三则是“政治清明”,这也是人们最易忘却的一种“清明”。“清”就是法制与规章明晰,就是清廉无贪腐;“明”则是光明正大,是阳光政治。在古代, 官衙大堂都会挂“明镜高悬”,虽然腐败并不因此销声匿迹,但它至少表明了吏治清明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政治理想——虽未能至,心向往之。

从自然、人心到制度,由“清明”勾勒出的三重境界,其包括的意义,既有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又包括寻回人心的价值与内在的安宁,以及为此必须寻求的制度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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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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