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忠梅:“继续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高频率监督领域”
目前,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已正式启动。可以说,这个议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完全采纳。
如果在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中,依然各干各的,互不来往,就会出现应该在行政、民事、刑事检察工作中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发现不了,或者发现了线索但在办案过程中因证据收集、起诉准备等不协同而影响案件办理的公正与效率。
责任编辑:钱昊平
与北京人民大会堂隔了两条街,坐落于西交民巷的全国人大机关楼庄严大气。
一年前,吕忠梅在这里有了一间自己的办公室。这位曾连任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法学学者,当选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后,有了一个更特殊的身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一路走来,身份在变,但吕忠梅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和研究不变。1984年,她将环境法作为学士学位论文选题,次年进入武汉大学,攻读法学院环境法专业研究生,毕业后到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1996年,吕忠梅在调研中发现,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她开始为长江立法奔走呼吁。
2003年,吕忠梅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后连任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018年到2023年,吕忠梅任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二十多年来,环境保护法的修订、民法典中写入以“绿色原则”为核心的绿色条款、长江保护法的出台,在多部法律的立法过程中,都能听到她的声音。
2024年2月23日,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相关话题,南方周末记者专访吕忠梅。
依然保持高频态势
南方周末:2023年10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打击环境犯罪和加强环境司法能力建设的专题询问会上,你作为代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问,像这样的活动是第一次参加吗?
吕忠梅:我不是第一次参加全国人大专题询问会。我从担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开始,便多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过几次专题询问会并提问。
南方周末:近年围绕环境问题,全国人大的监督工作发生了哪些变化?
吕忠梅: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的一种形式,人大监督还有听取国务院和两高报告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自我担任人大代表以来,环境保护问题一直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领域。我记得十届全国人大最早举行的专题询问,就是有关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每年也还会安排一些环境保护领域的执法检查。尤其是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向同级人大报告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接受人大监督。这是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环境保护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安排。从全国人大的监督工作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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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