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村里的孩子来我家打篮球后,我成了“罪魁祸首”
怎么处理这个事呢?难不成我要在我家院子里白纸黑字写明,“任何人可以来我家免费打球,但凡在我家庭院打球的人受了伤,请自己担责,与我家无关”,或把这句话公开发在村里的微信群?这算啥事呢?
责任编辑:陈斌
我自认为算是一个有一点公益精神的人,比如这个假期,我买了篮球筐安装在自家院子里,目的不只是我和侄子、我儿子玩篮球,我还希望村里其他几个也打篮球的孩子有个可以打球的地儿。
我的想法很简单,念初中或高中的孩子非常辛苦,放寒假了,他们大部分时间会躲在家里玩手机、打游戏,但无论怎么说,游说他们打上几个小时的篮球,总归是更好的与更有意义的事。但有时候,好心办坏事,偏偏就发生在我身上。
某天,下了近一周的大雪终于停了,也融化了,久违的太阳终于出来了。上午十一时,我便邀约村里几个打球的,三个高中生,我,我侄子(大一)去离家8公里之外的邻县一处球场打球。刚到球场,几个孩子在热身,其中一个孩子在起跳下落的时候,不小心崴了脚。有点不适,但想着来了一趟不容易,怎么也得打打,于是,他打了连续三个小时,玩得很尽兴,但结果就是他的踝骨软组织出现了一些胀肿。如实说,这种伤对于经常打篮球的人而言,实在太正常不过了,于年近五旬的我而言,一般三四天即可自愈,于十几岁的年轻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校对:胡晓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