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与水鸟争地,法院暂判人类让步
目前判决结果实质上更偏向认定“蓝色海湾”项目的程序违规,而非建设结果对水鸟和栖息地的影响。
虽然一审法院判“蓝色海湾”项目暂停,但并不意味着该项目彻底废止,它还有机会“复活”。
原告自然之友已提出上诉,核心诉求为:蓝色港湾项目的“基础工程”和“岸线修复工程”应当永久停止建设。
责任编辑:汪韬
“鹬港相争”,谁让步?
近日,审理历时近三年的连云港“蓝色海湾”生态修复案迎来一审判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建设单位在未经合法审批之前,停止建设“蓝色海湾”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与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主城区离海较远的连云港,规划在海边开发新城,用半圆形大堤把一片滩涂包围,将泥质泥滩改造成沙滩(详见南方周末报道《当连云港的滨海梦遇到候鸟:鹬港相争,谁让步》)。但这片围填海区域是水鸟重要栖息地,特别是鸻鹬类水鸟,这里曾连续多年在关键迁徙期记录到两万多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半蹼鹬,超过全球种群数量的90%。然而,环评报告遗漏了对鸟类影响的评价。
2021年5月,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将项目建设公司“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南京师大环境科技研究院”一并告至法院。
自然之友法律团队负责人、本案原告代理律师何艺妮认为,目前判决结果实质上更偏向认定“蓝色海湾”项目的程序违规,而非建设结果对水鸟和栖息地的影响。
一审法院判“蓝色海湾”项目暂停
“蓝色海湾”项目包含基础工程、岸线修复工程和滨海湿地修复工程三个子项目。基础工程计划建设围起面积相当于20座北京故宫的环抱堤,岸线修复工程计划建设人工沙滩、种植防风林等,滨海湿地修复工程计划清理外来入侵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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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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