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马未动 军法先行——中国军队也需法律“掩护”

当爆破组建议炸掉一个已经歪斜的水塔时,水塔的承包方马上提出异议:炸掉水塔是违反合同法的行为。物权法保护着私人财产,这种情况部队该怎么办?

责任编辑:邓科 郭力

抗 震救灾需要炸掉一个已经歪斜的水塔,但损害了水塔承包方的权益,军法界定的军队赈灾时的权限在哪里?应急抢险的费用,没有法律规定由地方财政支出,就要由 军费垫付?奥运开幕式击缶迎宾,军人参加演出符合军法规定吗?海军舰艇抗击海盗,什么情况下只能威吓,什么时候就可以开炮?

不论和平时战争时,军队在每项行动中的一举手一投足,都亟需法律的规范。

每次赈灾,解放军战士必冲在最前线。然而,或许并没有多少人知道,应急抢险虽已是军队的法定任务,关于军队赈灾的训练、费用、与地方协调等等,却都因为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而越来越成为军队赈灾的困扰。

对于那些关心中国军队法制进程的人来说,新时代下的军队立法问题,是一件迫切的事情。

3月28日,在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军事法前沿论坛”召开研讨会,来自中央军委法制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等机构的军法专家,从多个侧面讨论了“ 国家武装力量的新职能与多样化军事任务”。“多样化军事任务”的概念2005年首次提出后,已成为军队重大战略性要求。现在,中国军队正从“养兵千日,用 兵一时”的“平(和平)战(战争)分明状态”,转向“养兵千日、用兵千日”的“平战模糊状态”。中国军队在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非战争军事行动方面投入的 力量已呈上升趋势。

而武装力量的调动,是国家慎之又慎的权力。不论和平时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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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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