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30年,财政部税政司原司长刘克崮回忆改革台前幕后
分税制改革可用六个词来概括:分权、分税、分机构、返还、挂钩、转移支付。
项怀诚副部长说他是“忧心忡忡、寐不安席”。为防万一,财政部部长刘仲藜请朱镕基“破例”批准,财政部向中国人民银行临时借款120亿元。直到数据出来,1994年1月财政收入增长率61%,说明改革得到了实践的检验。
责任编辑:张玥
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到月末,分税制改革正好满三十年。
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分税制,重构了中国的税收制度、重新奠定了中央与地方间财政关系的基本框架。此后,央地间财力得以均等化、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民生支出逐渐增加。
而近年来,新的财政问题也逐渐显露,如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基层“三保”压力增大、地方债务负担重等。如何进一步推动财政体制改革,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议题。
温故方能知新。在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之际,回顾分税制改革的台前幕后,也便于理解此轮改革的必要性。
为此,南方周末记者专访了财政部税政司原司长刘克崮。
1990年-1996年,他相继担任财政部财税体制改革司副司长、税政司司长,亲历了分税制改革的全过程。之后,刘克崮历任辽宁省副省长、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等职务。2009年,他主编出版了《中国财税改革三十年——亲历与回顾》一书。
“地方多了、中央少了”
南方周末:1949年-1994年分税制改革前,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体制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刘克崮:1949-1978年,中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财政则实行统收统支(即中央统一上收、统一拨付)的管理体制。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它们发挥过积极作用,但由于“统得过多”“管得过死”缘故,抑制了经济发展活力。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大幕,财政体制改革也进入探索阶段。
1980年-1987年,中央与地方之间经历了两轮“分灶吃饭、分级包干”的财政分配体制变革。1988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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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