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司搬到山里劝退员工:如何看待员工离职经济补偿? | 快评

在新劳动合同法框架之下,员工与企业之间产生了一个博弈空间:员工想走人诱使企业辞退自己以获得补偿,企业想裁员迫使员工主动辞职以省掉补偿,就看谁技高一筹。

责任编辑:辛省志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西安某广告公司为裁员不给补偿,将公司搬迁至秦岭脚下,因通勤距离太长、生活条件不便,十多名员工主动离职,但随后他们发现公司又搬回了市区。

该网友说,公司原位于高新区锦业路,是西安的CBD,然后搬到秦岭脚下的一个村子,该村“位于子午峪内,距离峪口3公里,已经进入了秦岭山麓范围内”,“没车的同事只能乘坐一辆3小时一趟的公交车,还需步行3公里,走30多分钟山间村道才能到达办公室,单程通勤时间差不多2个小时……公司明确告知无任何通勤补助”。

2023年10月27日,20多人的公司,包括该网友在内的14人签署了离职协议。“离职才4天就从原来同事那里得知,公司又搬回了城里,还在网上开始了招聘。”这让离职的同事们感到很气愤。该公司负责人则无辜地说:公司经营困难,已告知搬到山里只是临时措施,没想到员工会离职。

剖析这一事件,有必要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劳动合同法说起。毋庸讳言,这是一个对劳动者施加了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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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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