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刺死辱母者”7年后,被改变的人生轨迹丨不惑 2024

回过头来看,我觉得这个案子对我最大的改变,是改变了生活轨迹。我也谈不上后悔不后悔当年所做的事。事情都是以前发生过的,改变不了,老是去纠结,也没什么意义。

(本文首发于2023年12月28日《南方周末》新年特刊·不惑)

责任编辑:何海宁

于欢(农健/图)

2023年,于欢尤为忙碌。这一年里,他在山东省冠县老家开了第三家零食店,每天在店里要忙活10小时。回了家,他还要照料年初新添的女儿,整个人的状态都随女儿的喜怒哀乐而变化。

不过,忙碌之中,他偶尔还会点开南方周末的微信公众号看看。回想起6年前引爆全国的那场风波,他至今感慨:“如果不是《南方周末》作为媒体去推动的话,可能这个事也不会有那么多人知道,或者说是根本就不会有人知道。”

那时的于欢正身陷囹圄。2016年4月14日,冠县一高利贷团伙以暴力向女老板苏银霞讨债,其间对她进行了侮辱。苏银霞之子于欢在反抗时以刀刺死了催债人杜志浩,并导致另外三名催债人受伤。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于欢随即上诉。

同年3月23日,《南方周末》刊发报道《刺死辱母者》,随即激起千层浪。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欢案二审公开宣判,认定于欢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故将一审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因在狱中表现良好,2020年11月18日,于欢减刑出狱。

《南方周末》2017年3月23日刊

出狱后的三年时间里,于欢重拾人生。他去南方讨欠款,家中一度破败了的工厂暂时没能重新开起来,但他借钱在冠县开店,努力还债,娶妻生女,逐渐回归小县城中万千普通青年的模样。

2023年12月1日,南方周末记者与于欢聊了聊他在狱中的思索与近年的生活,以下是于欢的自述。

“是中彩票的几率”

2017年,一审刚判我无期的时候,我挺绝望的。宣判前,我心理预期可能就是判10年左右,判了无期,就严重一些,可能需要二十多年才能回家,那个时候看不见什么希望。

结果刚出来,我家人想上诉,但我自己不想。家里的压力大,如果上诉,牵扯到的时间和精力都挺大的。资金也是大问题,找专家去论证花费也是挺多的,那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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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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