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元买编制未果,起诉要求退款被驳回
花30万买份编制内工作?江西李某听信朋友承诺向其转账30万元,托对方帮忙办理某单位正式编制工作,结果工作没办成,钱也打了水漂。12月4日,南都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退款,被法院驳回。
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的案件详情,原告李某和被告张某是朋友关系。在某次交谈中,张某称能帮李某办理某单位正式编制工作。随后,李某向张某转账30万元,委托其办理。收到汇款后,张某向李某出具《收条》,并强调如未办好,全额退款。
后因工作并未办理成功,张某陆续退还李某16万元,但余下的14万却一直不予退还。期间,张某向李某出具一份《承诺》,承诺剩余钱款于2020年12月底前还清,但未兑现。
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退还剩余费用并支付利息以及诉讼费,共计15余万元。
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某给付钱款希望进入某单位解决正式编制工作,该涉案行为系违法请托行为,由此产生的纠纷并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李某企图通过不正当途径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行为本身助长了社会上的不正风气,扰乱了社会秩序,违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目的和手段非法不应受到法律保护。
法院驳回了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提醒,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