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二次污染?85亿元苏钢“毒地”疑云
苏钢“毒地”前后评估结果不同,可能由于土壤污染评估标准一再变更、不断加严,且江南水系丰富,污染容易迁移。
“焦化厂污染是疑难杂症,非常难治理。在江南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下,还需要特别注意污染迁移。”
如果苏州绿岸施工作业导致污染扩散,应对生态环境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责任。但不能排除苏钢集团是否需要对4号地块的污染负责,“其中可能涉及多因一果的共同侵权,依据民法典第1231条的规定,在责任大小认定上需要结合污染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作用等因素确定”。
责任编辑:汪韬
花85亿抢拍到的地块竟然含“毒”,开发建设后不能投入运营,上市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要求对簿公堂。
2023年11月4日,陆家嘴发布公告,因土壤污染问题向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钢集团)及多家苏州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发起诉讼,并向苏钢集团索赔100.44亿元。目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7年前,陆家嘴高价拍下苏钢集团厂区旧址的17块地,总建筑面积超100万平方米。陆家嘴在2023年9月29日发布的公告中称,2021年,其中2号地块已建成学校,在申请办学许可证的过程中,陆家嘴陆续发现包括 2 号地块在内的诸多地块存在污染。
2023年以来,陆家嘴多次发布公告,表示调查得知共有14块土地污染,污染面积和程度远超挂牌出让时披露的情况。2022年,相关地块被中央环保督察点名,当地政府委托第三方调查也发现污染超标。
陆家嘴在公告中表示,这块土地的“调规变性及出让过程中,各被告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职的侵权行为”。
陆家嘴发布公告6天后,2023年11月10日,苏钢集团发布情况说明,称正在积极应诉,把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购房者合法权益放在首位。表示陆家嘴一方“在2019年已知悉2号地块不符合环保要求,但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治理就启动了该地块项目建设。且在开发建设期间,存在施工作业不规范造成二次污染等情况”。
南方周末记者采访发现,苏钢集团地块是典型的工业用地再开发案例,土壤调查评估、修复和土地转让开发利用跨越了七年,其间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从少到多、不断完善。前后评估结果不同,可能由于土壤污染评估标准一再变更、不断加严,且江南水系丰富,污染容易迁移。此种情况下,污染修复由谁负责,也是法律难题。
高价买下“毒土地”?
2016年,苏钢集团将全资子公司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绿岸)95%股权挂牌出售,苏州绿岸的核心资产是17块国有土地。地块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苏通路北、苏钢路东,原是苏钢集团的生产厂区。经过222轮激烈的报价竞争,陆家嘴以85.25亿元成为拿下土地的赢家。
陆家嘴公告中披露了苏钢集团2016年8月挂牌时的信息,苏州绿岸名下地块中,非焦化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未受到污染,可再开发利用;焦化区域的污染主要集中在4号地块局部区域。
陆家嘴在2022年4月14日发布的公告中称,“基于对公开市场股权挂牌信息的信任,以及对政府部门行政行为的合理信赖”竞得苏州绿岸股权。
苏钢集团情况说明透露,“在2016年转让股权时,我司已如实披露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关于苏州绿岸名下土地存在部分污染的调查结果及报告全文,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明确提示了该范围中部分地块原为钢铁焦化生产区域,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
陆家嘴与苏钢集团签署的《股权交易事宜备忘录》显示,双方约定“关于部分地块存在土壤污染事宜,根据经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的相关调查评估报告,该等土壤环境治理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治理完成后将符合国家和地方性环境质量标准,可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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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