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崇州2岁女童遭恶犬袭击,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据悉,伤人黑色罗威纳犬已被捕获,属于多座城市禁养犬。犬主人唐某已被崇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焦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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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人次求助,800亿元捐赠:慈善法修正可否终结个人求助争议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9月至2021年底,超过500万人次大病患者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布求助信息,超过20亿人次通过大病求助平台捐赠资金,筹款规模超过800亿元。 2019年朝阳区法院的一个判例中,判决书提到:“目前仅有部门规章规定个人求助行为不属于慈善募捐、慈善公开募捐信息,对于互联网个人大病求助中网络平台与赠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尚无明确规定。” 何国科认为,个人求助内容主要有三个调整:首先更强调“个人因疾病”的原因;此外,“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确为“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最后是平台应当承担“信息审查义务”修改为“信息查验义务”。 -
有人怕狗,有人爱狗,“宠物友好”空间能否消除对立?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黄瓴认为,社区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划分出3-4平方米的区域搭建围栏,专供宠物“撒欢”。“宠物专属的活动空间关键在‘有’而不在‘大’。” 宠物友好空间虽为养宠人士而建,但也对怕狗人士敞开大门。因此,要实现人与宠物的“双向友好”,建立规则是前提。比如限制宠物体型、品种和进场方式。 所谓社会化训练,是指在狗龄2-4个月的黄金时期,让它充分接触不同的环境,熟悉不同的空间、气味和人群,从而适应城市生活。“错过社会化的最佳时期、长期不出门的狗,对外界存在恐惧,哪怕是温顺的拉布拉多也可能咬人。 -
烈犬伤童事件后,“失焦”的多地捕狗风波
律师常莎认为,小区内出现无主狗,物业要承担驱离或管理责任。但是物业不具有执法权,因此对于有主人的狗,物业不能对其采取强制的管理措施,比如直接抓捕。 许多网民将一张被捕后仍在咧嘴“微笑”的小狗照片认做是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涉事黄狗,但原图作者辟谣称微笑小狗拍摄于4月,与重庆的并非同一只狗。 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据城市综合执法局介绍,仅在2023年就接到1100多条举报信息,已捕捉流浪狗三百多只,举报内容大都为犬吠扰民。“可不能说我们打狗,我们真没打过。” 杜帆所在的武汉市小动物协会与当地公安部门达成合作,每月25日左右从留检所选择部分被捕捉的流浪狗向社会开放领养,呼吁“以领养代替购买”。杜帆说此前的两次领养活动举办顺利,全部留检狗狗被领养成功,“目前在准备第三次”。 -
被烈犬咬伤募捐200万争议:医院称未开证明,轻松筹称家属自估金额
17日下午开始,小区微信群内,就有居民自发捐款。其中一位业主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其所在群给涵涵的捐款有三笔,分别是3566元、266元、1416元。 涉事楼栋管家表示,女童治疗费目前由物业垫付,“毕竟在小区里发生的事,该有的责任我们不会推脱的”。南方周末记者从轻松筹了解到,目前物业方的垫付金额在10万元左右。 超过50万元时,轻松筹规定应提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华西医院人员表示,医院“没有出具任何相关的费用证明”。截至20日8时,患儿预交费用11万元,已发生费用3万元左右。 轻松筹公关人员解释,考虑到孩子当时情况“确实非常危急”,“在家属跟医院沟通之后,由家属自己预估了这么一个金额,我们给她发起了(互助筹款链接)”。 -
恶狗撕咬幼童引发强烈关注,防止烈犬伤人重在防患未然丨快评
对那些违法饲养烈性犬,对所养的狗疏于管理,放任狗只到公共场所肆意活动的,要严格依法处罚。 -
咬伤2岁女童的恶犬主人被找到
多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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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崇州被狗咬伤女童已出院,身体各系统恢复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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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筹回应“女童被咬”善款:未使用的所有善款全额原路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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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伤人引发热议,人宠还能和谐共处吗?
王延冬律师建议发生此类侵权行为要第一时间取证,先把证据固定下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的重点就是证据,如果前期没能充分固定证据,后期一旦侵权人反口或对事实不予认可,会给维权造成比较大的困难。取证的方式有很多,视频、录音、签署双方都认可的书面协议等。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调取相关监控。” “首先要知道这不是狗的问题,而是个别不文明养狗人的问题。作为宠物主,我们享有饲养宠物权利的同时,要尽量不侵犯他人。” -
多专家谈罗威纳犬咬伤女童:“关键在管理人,其次才是管理狗”
在包括绵阳、杭州、上海、广州等多个城市中,罗威纳犬被列为限制养殖或者禁养品种;但在成都,它未出现在禁养烈性犬的22个品种目录里。 张勇兵认为,由于执法部门人手有限,现在的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不像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往往在发生问题后,才有相关部门介入。
狗咬人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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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恶犬逞凶,蹲下身子及搏击术有效吗?解决狗患需强有力公共政策
我们今天在网络上讨论如何与狗搏斗这种问题显得有些滑稽,但却并不荒唐,这种“滑稽可笑又真实需要”的讨论,本质上是制度缺失和管理缺位,造成“现代社会里出现了前现代社会的问题”。 -
11岁少年被狗咬死、狗主被刑拘,人的生命安全至上底线不可突破丨快评
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人,必须尽更大的注意义务,避免自己养的狗给他人带来损害。一旦饲养的狗造成他人受到伤害,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哪怕没有造成实际的伤害,只是潜在的可能,也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
狗咬人、女子跳楼背后的养狗纠纷:说到底都是人与人的冲突
城市养狗热的背面,是一大批市民为此做出了利益让渡。且不说天性怕狗人士多了去了,就城市高容积率、高层建筑的居住环境而言,多数情况下本就显得拥挤,狗进入城市人居空间,必然带来一些烦恼与不便。不能因为养狗可以合法了,就对他人的权益缺乏敬畏,对所养之狗闯入他人生活空间并造成种种困扰和威胁的一面视若无睹。 -
对话杭州被狗咬伤脑死亡女孩父亲:没有重男轻女,正联系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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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说说看|流浪狗伤人,投喂者赔四万,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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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野狗咬人谁担责
一是网民对湘潭大学爱狗人士阻扰学校清理流浪犬只的事情记忆犹新,二是“狗的领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