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诬告强奸在新加坡被判入狱:世界性难题如何破解?丨快评
不难想见诬告者的心路历程:公开指控对方性侵或强奸,最好的结果是逼迫对方让出利益或者让自己吃到流量红利,乃至真的将对方送进监狱,至少毁掉对方的人生;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自己记错了”,以类似“认知偏差”的理由为诬告行为开脱,“可攻可守”的状态,足以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责任编辑:陈斌
一起发生在国外的案件引发关注。综合新加坡《联合早报》《海峡时报》报道,中国籍女子张露恬(22岁)10月2日在法庭上认罪,承认自己向公务员提供虚假资料。法官最终判其入狱五周。
案件并不复杂:当事女子2021年4月通过社交软件与男子刘栋扬结识,一个月后见面并在当年8月确立恋爱关系,之后又在刘栋扬处同居。2022年3月9日,两人在刘栋扬住处发生激烈争吵,当事女子在午夜00:38报警。面对到场调查的十名警员、五名调查人员和四名法证人员,当事女子称自己遭遇刘栋扬虐待,也曾三次遭遇后者强奸,并向医务人员重复了指控。
刘栋扬一共被问话44分钟,两部手机与护照也遭警方扣留。然而在报案一个月后,当事女子就改口承认自己撒谎,并且撤回了虚假指控。“为的就是要让男方惹上麻烦。”当事女子还透露自己早在事发约一周后就尝试销案,但是并未成功。检察官Kevin Liew表示,被告提供假信息浪费了公共资源,也冤枉一名无辜的受害者,因此提议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六周。
面对检方的指控,当事女子哽咽发表辩词称,事发时自己刚满21岁,认知能力尚不成熟,一时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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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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