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浮桥18人获罪案启动再审:“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白城中院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符合再审条件,由白城中院提审。
一位接近案件的法律人士认为,再审的争议焦点可能围绕黄德义是否有强拿硬要的客观行为。
新修建的便民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每年10月中旬,当地开始秋收。
责任编辑:谭畅
曾引起广泛关注的私搭浮桥18人获罪案有了新进展。2023年9月27日,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符合再审条件,决定由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
洮南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2005年至2018年,黄德义伙同他人在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至白城市洮北区平安镇安全村洮儿河河道私自建船体浮桥,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收费标准为小车5元,大车10元,共计52950元。因犯寻衅滋事罪,黄德义获刑二年,缓刑二年,另有17名亲属获刑一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均为缓刑。
一位接近案件的法律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按照我国的司法实践,法院启动再审是非常慎重的,通常经过很严格的审查。”该法律人士分析,纠正原判决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无罪,另一种是减轻量刑。
“是否强拿硬要”或是再审焦点
再审决定书中提到的“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上述法律人士分析,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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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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