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理“知假买假”,可能会有怎样的结果?丨快评

必须要承认,职业打假对于净化市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了惩罚性赔偿的激励,职业打假人也有更大的动机去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并向监管部门举报。在这个意义上,职业打假人实际上是监管部门的帮手。通过他们提供的线索去发现违法行为,比监管部门自己去大海捞针,效率要高得多。

责任编辑:陈斌

近日,四川有一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告诫书,严禁以知假买假等牟利性消费进行投诉举报。公告称,一旦判定为恶意投诉,市监局将不予受理,同时,对利用投诉举报进行敲诈勒索、威胁恐吓等行为,将移送警方追究恶意投诉举报人违法犯罪责任。这份“告诫书”不出意外地引起了极大争议。该局随后从其社媒账号上删除了这份文件。

这样的公告不是第一次出现了。近年来,全国有不少地方发布过类似的公告。市监部门表示其目的是“营造放心舒心消费和良好营商环境”“同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但是,对假冒伪劣等违法商品进行监管是市监部门的法定职责,将“知假买假”认定为恶意投诉拒绝受理,有怠于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的嫌疑。

“牟利性打假”也就是俗称的“职业打假”,其法律依据主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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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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