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涉性霸凌事件触目惊心:强制专门矫治应尽快落地丨快评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于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行为但因为不满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追究刑责的未成年人,可以强制送专门学校的专门场所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责任编辑:陈斌
近日发生在山西大同大成双语学校的校园霸凌事件,引起网络尤其是为人父母者的极大关注。9月26日,大同市联合调查组通报,查实两名9岁的男学生对同寝室另一名男同学“多次实施辱骂、殴打、欺凌等严重不良行为”,由公安机关对两名欺凌者“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对其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这一官方通报没有平息舆论,反而引起了更大的争议,因为对这两个欺凌者的处罚实在是太轻了,甚至根本算不上惩罚。官方通报中语焉不详的“多次实施辱骂、殴打、欺凌等严重不良行为”,实际上是触目惊心的,连成年人都无法想象。难以复述,只能说,除了长期的辱骂、殴打之外,还包括严重的人格侮辱和性侵犯。如果这些行为是成年人所犯,毫无疑问会构成猥亵儿童罪,鉴于其情节之恶劣、影响之严重,很可能会被顶格判刑。如果被害人是女童,那是强奸幼女罪,判处死刑可能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校对:胡晓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