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贷中贷”迷局:一场股权大战牵出“瑕疵案”

王坚拒绝就其与胡绪峰的借款情况、股权纠纷及笔迹鉴定等事实部分进行说明,他反问:“当初他真的有钱有能力搞这么大的项目吗?”

最高法判决中对2012年1月10日签订《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的认定为,属以变更股权持有人的方式进行质押担保,因非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不产生股权转让效力。纠纷案中各方对此各有理解和表述。

仅从处理结果出发,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既没有支持胡绪峰的变更登记申请,也没有支持李彬、王坚一方的申请。

发自:陕西西安

责任编辑:吴筱羽

2023年9月19日,如今的西安市灞桥区穆将王村。(南方周末记者 翟星理/图)

过去9年,陕西商人胡绪峰卷入了273场官司。273场官司的起源,是他在2000年代开始开发的西安市灞桥区穆将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拿下这一项目时,他年仅27岁。

据《华商报》报道,2009年7月5日,西安市城改办首次发布取得《城中村改造方案批复》的83个项目名单。就占地面积而言,穆将王村改造项目占地785亩,是名单中最大的一个。胡绪峰按照项目周边商业地产销售均价估算,该项目2016年前后的市场价值约四十亿元。

项目开发过程中,胡绪峰因两笔民间借款而质押了公司股份,并因此丧失了公司控制权,其中一笔为向长居西安的浙江商人王坚借款600万元。

为夺回股权,胡绪峰对债权人、行政机关发起了漫长的诉讼,官司一路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最高法就其中胡绪峰一方诉王坚的民事案件作出判决,维持陕西省高院的判决,但认定2012年1月10日的《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因非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不发生股权转让效力。

胡绪峰据此起诉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诉请撤销对王坚的股份变更登记,两审均败诉。

胡绪峰向检察机关提请抗诉。2020年7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出庭抗诉。抗诉后的再审,胡绪峰仍然败诉。

与此同时,胡绪峰的对手、宏润地产现股东向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样遭到拒绝。2023年8月18日,西安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败诉,法院判令其60日内对宏润地产的变更申请作出行政处理。

这意味着,在这场已经持续9年的股权大战中,被裹挟其中的行政机关必须作出最终的决定了。

截至发稿时,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未回复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

两笔民间贷款

国际幸福城位于西安市中心城区东南方向,距离市中心约二十分钟车程,紧邻东三环路。物业工作人员介绍,2022年年底,随着紧邻小区的地铁穆将王站开通,小区的房租也有小幅上涨。

这个行情向好的地产项目,是一系列官司的起源。

胡绪峰1980年生于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水沟乡太白村,初中辍学后外出打工。他自称在外省打工生涯中得到商人指点,回到西安做电脑批发生意,赚得第一桶金,后又经人介绍开始在西安承包工程。

2005年,胡绪峰在西安成立陕西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润集团”)。2006年5月,又注册成立陕西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宏润地产”)。年仅26岁的胡绪峰,已有能力买下一层写字楼作为公司办公场所。

2005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市政发〔2005〕92号),提出“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以弥补政府资金紧缺状况”。

在这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大潮中,胡绪峰经人介绍,于2007年3月与灞桥区穆将王村村委会签订了联合开发合同。此后,胡绪峰注资启动项目,一边拆迁,一边建回迁房,一边修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

据胡绪峰统计,从项目启动到2012年向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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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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