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余华英一审被判死刑,曾拐卖儿童11名

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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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8)


浪迹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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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迹天涯

2023-09-18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建议对对明知拐卖的买方也判刑!

刘海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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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轮

2023-09-18

立即执行

我才是川川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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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是川川川川

2023-09-18

罪大恶极

我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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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理解

2023-09-18

血亲分离,人间至痛

不如意事常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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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意事常八九

2023-09-18

终于!泯灭人性的东西啊

长颈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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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颈鹿

2023-09-18

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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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子

2023-09-18

支持!!

啊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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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呸

2023-09-18

死刑都轻了 下辈子别做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