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宣传服务令”:“现身说法”的缓刑人员社区矫正
之所以特别为涉“诈”人员制定宣传服务要求也与此类案件的特征有关,受案比例高、社会关注度高。
过去一年,各地区各部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举措,狠抓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6.4万起。
责任编辑:钱昊平
“希望大家提高警惕。”2023年8月30日,四川的肖某某(化名)在朋友圈连续转发了5条推文,以及一条发布在他本人抖音账号上的视频链接,内容有一个共同的主题——“反诈”。
在反诈风潮席卷互联网的当下,这样“现身说法”的反诈方式看似稀松平常,但少有人知的是,它们的发出者是一群曾近距离接触诈骗行为的人。
2020年2月,在一名网友介绍下,肖某某萌生了偷渡到缅甸的想法。筹划半年后,肖某某和妻子、表哥在蛇头带领下,爬山、过河,一路逃避边防检查,到达缅甸小勐拉,并在山上“科技园”内的一网络公司谋到一份工作。四十天后,因工资不高且不自由,肖某某等3人选择回国。
日前,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法院作出判决,肖某某因犯偷越国(边)境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事件并未到此为止。2023年8月21日,法院还向肖某某发出了一份“反诈宣传服务令”,责令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进行社区矫正,矫正内容包括在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转发反诈内容,“现身说法”。
公开介绍中,这是四川省内首份反诈宣传服务令。在此之前,福建、江西也发布过此类反诈劝导令或服务令,2022年3月,福建省平和县出台的《关于“电诈”缓刑人员执行“反诈劝导令”的指引》(以下简称《“劝导令”指引》)还被视为全国首创。
“判处一个,教育一片”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卢某还出售银行卡为犯罪提供帮助。2023年5月8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卢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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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