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政府公开信息,先缴高价“信息处理费”?丨快评
杭州萧山市民申请公开的是“南阳横河美丽河道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的招标、中标、结算等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属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范畴。而南阳街道办不仅不主动公开,当市民提出公开申请时,还要收取2万多元的“信息处理费”,还称即使市民提出以电子形式获得信息,也属于复制电子数据,同样要收费。
责任编辑:陈斌
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本来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但近年来,有的地方政府机构却为了不公开政府信息,挖空心思找各种借口。据顶端新闻报道,浙江杭州萧山区一位市民近日收到该区南阳街道办通知,称他申请的政府信息,需要缴纳两万四千多元“信息处理费”才能提供,逾期不缴费则视为放弃申请。
这并不是个例。此前,福建莆田一位拆迁户向区政府申请公开拆迁补偿情况,被告知该政府信息材料共计3182页,需缴纳超12万元的信息处理费。而几年前,山东济南历城区某街道办也向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市民开出了15万多元的信息处理费缴费单。
这些政府部门收费的依据,是2021年起生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可以按量收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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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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