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被犬只抓伤后得狂犬病离世:犬只的事情其实是人与人之间的事情丨快评

家养的犬只理应由其主人负起管束之责,谨防闯进他人活动的区域,侵犯他人的生命财产权。有主犬只伤害他人,通常就是犬只的主人侵权并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这并不是犬只与人类之间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的权责关系。

责任编辑:陈斌

近日,一起狗抓伤儿童致人死亡的案件引发关注。根据《大象新闻》报道,河南商丘王女士受访时哭诉,自己七岁的儿子被邻居家狗抓伤后不幸离世。本来儿子被抓伤后,王女士曾带孩子去医院打狂犬疫苗,却在医院碰到了邻居也就是狗主人。邻居告诉她“狗没有问题”,王女士就没有给儿子打疫苗,准备回到工作地浙江再打。结果回到浙江后,儿子确诊得了狂犬病,多方医治无效之后去世。

之后王女士找到邻居,却被告知“要钱就一万块”。王女士向法院起诉,虞城县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则是“王女士承担百分之三十责任,邻居楚某承担百分之七十责任”。面对记者采访,邻居还拒绝承认是自己家狗抓伤了王女士儿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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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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