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

正如我们不能以抢劫犯没有归案就觉得杀人无罪一样,正义的完全实现是一个漫长、渐进的过程,人们不能对此采取机会主义的态度

独裁者不会忌讳“严正”抗议,却会害怕正义的审判。人类对于文明的追求终于超越了国家主权的樊篱,这就是活捉萨达姆等事件的真正意义

3月4日,总部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第一预审分庭向苏丹总统巴希尔发出逮捕令,这是国际刑事法院首次对一个国家的现任元首发布逮捕令。

此前,联合国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曾审判利比里亚前总统泰勒,海牙国际法院曾经审批过南斯拉夫前总统米洛舍维奇。

第一预审分庭的三名法官决定,巴希尔将面临5项危害人类罪和2项战争罪的指控。但法官同时指出,检察官未能就巴希尔的灭绝种族罪指控提供合理的依据,因此法庭对此不予支持,但检察官在未来仍可提交额外证据,并要求在逮捕令中加入灭绝种族罪的指控。

在国际刑事法院发出逮捕令之后,巴希尔当天傍晚身着军服,乘坐敞篷轿车,在喀土穆街头缓缓行进,他表示苏丹不会屈服,苏丹之所以成为目标,是因为它不肯向殖民主义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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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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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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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9

犯罪,是一种应受法律制裁的行为。一个现任的总统,又是在苏丹这样一个政局动荡的非洲国家,本国的法律已经遭到破坏的情况下,只有依靠国际的力量,将正义得到体现。国际刑事法院,它作为一个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做出这样的裁决是正确的。 如此,才能真正的确保世界的和平,才能使一个国家是人民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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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9

窃国者侯,窃钩者诛!! 身为非洲人决定了巴希尔是国际法院的重点目标,拉姆斯菲尔德是不可能被通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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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8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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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8

哇哈哈,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