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取消公摊”?重庆已经试了21年,香港更彻底

重庆自2002年起就开始以套内面积计价。目前开发商通常会给两套价格标准,两套标准的房屋总价不变,套内单价高于建面单价。为了吸引购房者,中介倾向于用建面单价标价。

香港采用“套内面积”计价,很大程度上杜绝了因公摊面积含混而出现的“发水楼”,“发水”就好比买两斤鱿鱼,一斤是水。

“‘取消公摊’应是系统性工程,包括围绕套内面积的一系列税费政策及配套制度的转变。如果只是简单地转换计价方式,那就只是一个噱头,没有意义。”

责任编辑:张玥

香港“创造”了公摊,也把它取消得最彻底。(视觉中国/图)

2023年7月28日,合肥市召开专题会议,提出了十条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新举措,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第二条,“为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

在多地纷纷推出房地产新政的当下,合肥是首先提出取消公摊的。“公摊”早已成为公众的一大痛点,近两年内相关话题屡上微博热搜。

什么叫“公摊”?公摊面积,一般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共用墙体以及整栋建筑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等。由于这部分面积测算透明度低,公摊面积一直是一笔“糊涂账”。

目前,内地购房主要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相当于房屋的实用面积(即套内面积)加上公摊面积。公摊越大,意味着房子的实用率越低。“取消公摊”就是推动住宅按照实用面积计价。

国际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房屋销售均按套内面积计价。为与国际接轨,十余年里,已有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取消公摊”。

2019年,住建部《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但在2022年3月的最新版征求意见稿中,这条已被删除。2022年8月29日,内蒙古住建厅将“取消公摊面积”列为近期亟须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针对此次新政,南方周末记者致电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暂无相关政策出台,后续若有配套政策会在相关网站公布。

实际上,目前在国内已有城市早已取消了公摊,它们是重庆和香港。取消后做得怎么样?二者有不小的差异。

重庆的“摇摆”

在中国住宅商品化发展初期,允许三种商品房销售方式:按照套(单元)计价、按照套内面积计价、按照建筑面积计价。2001年,原建设部颁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了上述三种计价方式,并界定了套内面积、建筑面积及产权。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校对:胡晓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