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烂尾,购房者停交房贷却上黑名单:正确的维权方式是起诉开发商
当购房者发起诉讼,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法院参照最高法案例支持其诉讼请求,则购房者也就连带解除了还贷义务。近年来,已经有多地法院支持购房者就楼盘烂尾,与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由开发商承担向银行偿还本息的义务。
责任编辑:陈斌
王琦母亲于2019年4月购买了南宁“雍锦澜湾”的一套商品房,贷款57.5万元,由王琦作为担保人。2021年8月,开发商通知称,销售资金已被总部转走并被占用,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建设,最终烂尾。在工程停工期间,她们仍坚持还贷了8个月,直到2022年4月,在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情况下,决定强制停贷。
三个月后,王琦母亲发现自己的信用记录被列入黑名单。2022年7月18日,王琦起诉了该银行,要求在房屋交付前停止支付贷款和利息。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发社会热议。
房子烂尾,购房者选择单方面停贷,这一现象近年来屡屡发生,2022年,江西省景德镇市XX珑庭楼盘业主们将一份《强制停贷告知书》晒到了网络上,由于该楼盘迟迟无法交付,告知书对此声明,楼盘业主一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校对:胡晓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