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两年实习“卖课卖药”,毕业生将学校告上法庭
在两年的实习中,李明的主要工作内容分别为推销课程、卖药,每天工作8小时、一个月休息4天,平均一周工作时间48小时,月平均工资1400元。
校方辩称,“现代学徒制”与“一般校内授课为主、校外实习为辅”的教学模式不同,应另行遵照“现代学徒制”相关的专门法律规定、部门规章制度实行,该校的“现代学徒制”模式早已通过教育部的验收。
责任编辑:吴筱羽
“学校说不去实习就没毕业证。结果我被安排去药店卖药,还有同学被安排去了超市卖菜、杀鸡。”李明(化名)说。长期以来,职业教育领域的学生实习存在诸多争议纠纷,本案近期引起关注。
2022年6月,大专毕业一年后,李明以与学校存在“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为由,将学校告上了法庭。
李明是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人,2018年9月考入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商务管理(三年制高职)专业。2019年7月,李明和同学按照教学要求前往与学校合作的公司去实习。但他没想到的是,实习内容是“卖药”“卖菜”“杀鸡”。
李明认为,在实习的两年中,学校没有提供任何与所设专业相关的教育服务,且要求的两年实习期限违反了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因此,他要求学校退还缴纳的学费一万元。
2022年12月,本案开庭审理。校方代理律师辩称,基于法律规定,学校与学生属于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并非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关于教学模式、是否存在违法安排实习的争议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围,学生无权以学校未提供教育服务内容、违法安排实习为由主张违约责任。
距离开庭已过去6个月,李明还在等待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
因维权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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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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