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对监狱改造寄予太高期望,给予的资源却不足”

“现实中,多数人遵循的还是重刑主义,认为只要把犯人们关起来,施加严厉的刑罚就能起到威慑作用,而忽略了背后的社会基础。”

“打击电信诈骗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成了新增较快的罪名,但其实有很多人并不了解这是非法行为。”

“天眼(对犯罪)的威慑效果有限,反而是移动支付改变了盗窃罪的治理态势。这也让我们思考,怎么用低成本手段,达到治理犯罪的效益最大化。”

责任编辑:吴筱羽

2020年10月21日,湖北襄阳,街头一处正在安装中的天眼摄像头。(视觉中国/图)

梁平汉是一名犯罪经济学研究者、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走入大众视野,源于他分享自己在监狱开展的一次捐助实验。受助者为两名患病女童,一名是陌生人,另一名是服刑人员的女儿,犯人在监狱车间工作的产值与善款金额挂钩。梁平汉发现,所有服刑人员工作的效率都因此提高了。

实验结果还有更多让他惊讶的细节。当知道要帮助的人是服刑人员的女儿时,犯人们并没有因为同病相怜而愿意帮助更多。另外,如果以服刑时间作为变量,重新将犯人分组,服刑时间越长,反而捐助行为更少。

那是九年前的一次实验。2014年,梁平汉得到一次去四川某监狱研究的机会。为期5天的研究,影响究竟会有多深远,梁平汉并不知道。服刑人员出狱后,与监狱断了联系,也很难去评估监狱改造到底有什么效果。从那时起,梁平汉对犯罪治理问题愈加关注。

在梁平汉看来,社会对于监狱威慑和改造作用抱有更高的期待,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泛刑事化”的趋势。2021年,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沈开举曾提出,要对“泛刑事化”高度重视,“超出行政处罚手段惩处程度时才能由刑法介入调整”。在沈开举看来,这种趋势已经蔓延到网络诈骗、危险驾驶等行为的定罪中,甚至在征地拆迁补偿案件的办理中也有体现。

随着梁平汉对犯罪治理问题的进一步研究,他发现“泛刑事化”的作用有限,且占用大量社会资源,“犯人们出来后也会面临找不到工作的问题,家属在就业、公考、政审时也会受到影响。这其实是社会在给自己制造对立面”。

2023年4月20日,围绕他近年在低成本犯罪治理等相关方面的研究,梁平汉接受了南方周末记者专访。

一次在监狱开展的捐款实验

南方周末:作为一个经济学背景的学者,你是如何对犯罪行为研究产生兴趣的?

梁平汉:我长期关注公共管理。2014年,我到美国芝加哥市访学。当地犯罪率很高,服刑人口多。那时我了解到,芝加哥大学教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在1960年代,就最早将经济分析用于犯罪与惩罚,认为犯罪者会在计算成本收益后,做出是否犯罪的决定。这一学术理论引起了我对犯罪的关注。另外,公共治理领域的学者也要借助犯罪研究社会治理。现实中,多数人遵循的还是重刑主义,认为只要把犯人们关起来,施加严厉的刑罚就能起到威慑作用,而忽略了背后的社会基础。

2014年,我得到了去四川一所监狱开展实验的机会,对现行监狱管理制度有了更深的了解体会。后来到中山大学任教,我开始注重收集这方面的裁判文书等资料。

南方周末:当时是怎么得到去监狱开展实验的机会?

梁平汉:监狱管理人员其实很需要智力支持,才知道怎么更好管理,因此会和部分法学院保持联系。如果研究者有相关联系渠道或认识监狱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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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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