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参与立法的五个建议
今天的立法,不断涉及很多社会敏感问题,由于利益格局多元化,民众对立法者所讨论的几乎所有的法律草案,都特别关心。立法中逐渐显著的一个缺陷可能是:基层声音对立法的影响力还比较有限。
责任编辑:戴志勇
过去30年,立法的主要任务是“搭架子”,在立法广度上下功夫,强调立法的从无到有,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存在“有比没有好”、“快搞比慢搞好”、“粗(疏)一点比细一点好”的倾向。
今天的立法,不断涉及很多社会敏感问题,由于利益格局多元化,民众对立法者所讨论的几乎所有的法律草案,都特别关心。立法中逐渐显著的一个缺陷可能是:基层声音对立法的影响力还比较有限。
目前,立法民主性主要通过三个渠道实现:将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召开立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进行立法调研。上述三个渠道,在过去的立法中还是比较畅通的,对于确保立法的民主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这些渠道,有的天然地存在缺陷,有的在实际运作中出现了一定问题: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方式是通过报纸、网络等传媒,而且以网上反馈意见为主,
立法向左,执法向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