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枪形物被视为“枪支”,认定标准该反思丨法眼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仿真枪”“玩具枪”“枪形物”作为关键词搜索,共发现五千余件司法裁判案件。另据相关报告,保守估计我国约有60万枪形物爱好者。按照“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枪支认定标准,该群体庞大的枪形物爱好者极有可能涉嫌犯罪。
责任编辑:钱昊平
近日,“浙江男子研发恒压阀被认定为枪支散件获刑十年”案以卢灿的无罪告终。
此案历时近5年。被告人卢灿曾是浙江省台州市从事五金机械配件生产加工的个体户。在生产过程中,其自行研发了一种“自动恒压式减压阀”,投入生产并销售。2018年8月,卢灿被警方带走。2020年,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在卢灿家中查获的775只恒压阀属“枪支散件”,判处卢灿有期徒刑十年。卢灿上诉后,该案被发回重审。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枪支是暴力性武器,基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需要,我国对于枪支实行严格管控政策。在严控枪支的同时,科学设置枪支的认定标准和范围,合理配置对涉枪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措施,也是科学控枪的内在要求。
除了卢灿案,近年来,天津大妈摆摊打气球被控“非法持有枪支罪”案、福建刘大蔚网购仿真枪被控“走私武器罪”案等系列涉枪犯罪案件的发生与审理,引起大量舆论关注,应对枪支认定标准进行反思。
认定标准大幅下降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即构成犯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气枪铅弹数量达到500发,即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达到2500发就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可见,我国对于涉枪犯罪的打击始终保持从严高压状态。也正因此,合理界定枪支的范围,是打击涉枪犯罪的前提。
2001年8月17日,公安部制定并颁布《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划定》,将枪支认定标准确定为“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6焦耳/平方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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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