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为何备而不用,梁鹰谈备案审查
在我们这样一个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单一制社会主义国家,宪法法律确立的撤销权更多是一个震慑性制度,可能一直备而不用,一旦需要则随时可以启动。
有的乡镇政府发布文件规定,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拘留15天,罚款5000元。根据行政处罚法,乡镇政府没有设定这样行政处罚的权力,更不能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近些年来,提出审查建议的主体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这给我们带来了挑战。研究处理这些问题,作出审查研究结论,以此推动制度完善、法治进步,回应改革需要,审查研究的难度越来越大,需要比较高的专业能力,更需要稳妥审慎。
(本文首发于2023年3月2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钱昊平
废除收容教育制度、终结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同命不同价”问题、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这些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得以解决,都有同样的“幕后推手”——备案审查制度。
“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2022年,“备案审查”首次出现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
202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22年备案审查报告时提到,在过去5年里,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17769件,督促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完善或废止规范性文件约2.5万件。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看来,目前备案审查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未来,随着立法法、监督法的修改,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的出台,备案审查将进一步发挥作用。
回望过去5年的备案审查工作,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南方周末记者就现阶段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未来发展方向等专访梁鹰。
审查研究的难度越来越大
南方周末:最近5年,公民、组织提出了审查建议17769件。平均每年提出的审查建议有四五千件,你们对每一件都会处理吗?
梁鹰:每一件都会研究处理。除了四五千件由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每年还有一千多件主动审查、五百多件移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我们法规备案审查室目前共有15个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每天要审查三十多件,这个工作量很大。
收到的审查建议,有些不属于我们的审查范围。比如针对国务院部门规章提出的审查建议,我们就转送司法部处理。针对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我们会转给省级人大常委会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我们发现这些文件可能存在明显违背上位法的问题,在转送时会附上我们的初步研究意见,请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并向我们反馈处理结果。
对属于我们审查范围的审查建议,有些是曾经多次反复提出的,比如一段时间内一两百件审查建议都在集中反映同一个问题,我们就将这些审查建议合并处理。有些是过去我们已经处理完毕,又收到重复的建议;还有些是反映的情况不准确,审查建议指向的文件已经废止,这些情况我们会做特殊的处理和回复。剩下来的审查建议我们就逐一研究处理。
南方周末:公众比较关注哪些问题?
梁鹰:公众提出的审查建议主要关注那些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比如物业管理中的业委会成员资格、业委会人员组成问题,城市更新中的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补偿问题,出租车、网约车司机户籍限制问题、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问题,司法审判人员回避、离任人员执业限制问题等。另外,还有一些专家学者、法学院学生在研究和学习过程中发现问题,一些律师在法律实务工作中发现问题,都会向我们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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