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性宰客”频现:累犯涉嫌强迫交易罪,当建立诚信契约机制丨快评

就此事而言,这家餐馆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违反了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理应以诈骗罪乃至强迫交易罪绳之以法。在大量单次博弈中建立诚信与契约机制,构筑“以牙还牙”与“事不过三”的防范机制,方是消灭“宰客现象”的可行之道。

责任编辑:陈斌

在新冠乙类乙管与各地纷纷过峰后,今年春节期间诸多旅游城市、旅游景点出现了报复性消费现象。然而,“报复性宰客”也死灰复燃,不少游客在网络上分享了他们被宰的经历。

日前有网民在抖音上爆料,他在广西北海就餐消费时被宰“4个菜1500块”,引发舆论关注。根据爆料,其一行四人在出租车司机推介下来到一家海鲜餐馆消费,在得到司机“绝不会宰客”的承诺后,在店员“推荐”下未经充分沟通就签字点了“油螺辣炒”“龙趸石斑”(店家标注为“龙顶”)、“马蹄螺”与“贵妃螺辣炒”四个总价共1573元的菜品,每一样都是按斤收,最终实收1500元。

气愤不过的当事人在抖音上详述此事,引发不少网友共鸣,原来这家餐馆并非“初犯”,“出租车拉客收取回扣”“天价海鲜宰客”的情况早有前科,其在点评网站上也是劣迹斑斑,可谓累犯。

事发之后当地市监局调查并发布了一篇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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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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