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卖网游账号后拿回:涉嫌盗窃岂能退款了事?虚拟财产也是财产丨快评
卖掉游戏账号之后再利用平台规则“找回账号”,与卖掉实体财产后再偷偷拿回并无二致,都是盗窃行为。
卖出网络游戏账号后,又通过找回密码程序等方式把账号拿回来,这种行为怎么定性,如何处罚?互联网时代涉及虚拟财产的案件越来越多,对此类情况应有更明晰统一的认定。
责任编辑:陈斌
近日,四川华蓥市法院公布了一例虚拟财产相关案例:刘小备(化名)以万余元向吕小布(化名)转让某网络游戏账号。然而几个月后,吕小布发现账号的密码和绑定手机号被修改了。吕小布把刘小备告上法庭,要求其退回转让金。法院受案后,通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小备向吕小布退还全部转让款。
这个案件公布后引起广泛关注。虽然吕小布通过民事诉讼拿回了自己的钱,但刘小备只要退钱就可以了吗?如果是实物财产,转让给别人后再偷偷拿回来,那是盗窃,一万多元的涉案金额,足以构成盗窃罪。网友认为,网络虚拟财产也应该适用同样的规则,已经卖出的虚拟财产,已经属于购买方,出卖方未经许可,偷偷找回账号,也是盗窃行为,应该受盗窃相关的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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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崔一笛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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