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月5.5亿高额罚金 主要受罚者是谁?
非银行业支付机构出现多宗大额罚单,7753万元的罚金数额超过今年前10个月总和。
中国第二家民营银行华瑞银行因涉及“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投资、同业投资授信管理未穿透至基础资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问题,被责令整改并罚款115万元。
对涉汇业务的监管处罚在11月迎来年内高峰。外管局系统当月开出218笔罚单,合计罚款金额高达3.03亿元。无论是被罚机构个人还是受罚金额,均创下年内纪录。
责任编辑:谢艳霞
2022年12月15日至16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加强金融、地方债务风险防控,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2022年11月,金融监管机构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已彰显了治理金融乱象,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的决心。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通过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三家全国派出机构11月行政处罚信息统计分析发现,410家机构和543名个人领到罚单,罚金总额达5.5亿元人民币,罚金总额创下2022年下半年月度新高。9名银行从业人员被实施终身禁业。
百联优力被罚金额位居榜首
11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外管局及其派出机构共作出行政处罚812宗,环比10月增加110%,创下半年以来新高。410家机构和543名个人分别受罚4.44亿元和1.06亿元,罚金总额达5.5亿元人民币,月度罚金总额亦创下半年新高。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外管局三大监管系统11月分别开出89张、508张和215张罚单,对应罚金总额分别为0.92亿元、1.55亿元和3.03亿元。其中,外管局系统开出的罚单数和罚金额均创年内新高。
410家受罚机构中,金融机构368家,合计被罚金额2.88亿元。其中,银行业、保险业分别有259家和90家受罚,受罚金额分别为1.95亿元和0.18亿元。非银行业支付机构本月出现多宗大额罚单,7753万元的罚金数额超过今年前10个月总和。
多家非银行支付(第三方支付)机构本月领到监管罚单,个别机构的罚单金额甚至远超大型商业银行。1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开出罚单,百联优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因“未落实防范电信诈骗风险相关要求,未落实商户实名制管理要求,未落实商户结算管理要求,未落实外包管理相关规定”等4项问题,被处以高达6489万元的罚没款处罚,是11月单笔处罚金额最高的行政罚单。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井广涛也被罚款25万元。此前一天,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罚款1095万元。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查询“企业预警通”金融监管大数据发现,2家被罚机构均拥有人民银行发放的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证,其中百联优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将于2023年1月5日到期,而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已成功续期至2026年。
分地域看,11月受罚金融机构遍及29个省(区、市),山东、浙江、广东均超过了30家;江西、北京的机构罚单金额最高,分别达到1.27亿和0.89亿,占据机构罚金总额的半壁江山。
银行:渣打、汇丰受罚金额位居前十
在被罚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中,6大国有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等全国性银行被罚142家,合计罚金8973万元,分别占受罚银行数量的54.8%和受罚金额的45.96%,显示大中型银行既是银行业的主力军也是金融监管的主阵地;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合计110家,罚金8507万元,分别占受罚银行数量的42.47%和受罚金额的43.57%,显示中小型银行点多面广,机构虽小,问题不小,仍是金融合规风险的易发点和金融监管的难点。
本月,外资银行、民营银行、政策性银行也均有机构被罚,特别是民营银行被罚情况较为罕见。上海银保监局披露,作为中国第二家民营银行的华瑞银行因涉及“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投资、同业投资授信管理未穿透至基础资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问题,被责令整改并罚款115万元。
从罚金规模看,大中型银行仍然是被罚金额较高的代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本月并驾齐驱,分别领到28张和26张罚单,受罚总金额均超过了1600万元;中小金融机构的天价罚单虽然数量不多但金额惊人,重庆农商银行因“审查审批不尽职,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形成风险;掩盖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指标虚假,贷款减值准备不足;未按规定对质押资产进行审查即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同业授信调查及审查审批不尽职,部分业务出现风险;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形成重大信用风险;同业投资业务不合规;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未执行统一授信管理”等9个方面的违规问题,被重庆银保监局处以1285万元罚款,是11月单笔受罚金额最高的银行。
外资银行本月出现两宗大额罚单,且均来自深圳。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公布的处罚信息显示,11月11日,渣打银行深圳分行因“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售付汇业务、未按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等违规行为,被深圳外管局警告、下发整改通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罚没总金额871.5万元;11月29日,汇丰银行深圳分行也因“未按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未按规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擅自提供对外担保”等违规行为,被深圳外管局罚没总金额858万元。
保险:深圳安杰因涉嫌拒绝监督被吊销资格
11月,90家各类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合计被罚1837万元,分别是10月份的2.25倍和2.57倍。财险类机构仍然是监管处罚的高发区。40家财险机构合计被罚1177万元,被罚机构数量和罚金分别占总数44%和64%。
从罚单数量和罚金规模看,综合性保险集团仍然高居前列。11月,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分别被罚15单和17单,被罚总金额均超过了400万元。
其中,中国人寿11月4日一天内连接两笔超百万元罚单。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因“虚增保费;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未严格执行公司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开展统括保单业务”等5项违规问题,被江苏银保监局警告并罚款117万元;中国人寿郑州市分公司则因“个险、银保渠道存在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问题,被河南银保监局罚款100万元。
互联网平台保险业务违规行为也是监管机构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11月,阳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参与并指使异地分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表、资料”,被北京银保监局发出整改通知,对其处以“停止12个月接受新业务”处罚;众安在线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因“使用不规范用语进行宣传;未按规定进行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和管理;超出承保公司的经营区域从事保险经纪业务;未按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经纪业务;未按规定直接向投保人收取保费”等6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广东银保监局警告并罚款34万元。深圳市安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涉嫌拒绝或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被深圳银保监局处以保险业最严重的处罚:吊销公司业务许可证。
个人:非法买卖外汇被罚款额创年内纪录
对违规的金融从业人员、金融违规行为的当事人进行严肃惩处,也是监管机构治理金融乱象的重要抓手。
11月,543名个人领到罚单,其中银保监系统开出的个人罚单占七成。308名银行业从业人员、125名保险业从业人员、6名其他金融机构(含金融租赁、非银支付、期货)人员以及104名非金融行业人员领到监管罚单。
其中,被处以“警告”处罚的达450人,被罚款(含没收违法所得,下同)的有332人,分别占受罚个人总数的83%和61%,显示警告仍是金融监管部门对违规个人最为普遍的处罚措施。
11月,有31人被处以禁业处罚,其中9人被终身禁业。其中,贵州省黔东南银保监分局以“违法发放贷款”为由对段正芬实施终身禁业。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获悉,段正芬在担任凯里农村信用联社永丰东路分社主任及贵州凯里农村商业银行永丰东路支行负责人及行长期间,在明知申请贷款资料有虚假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安排该支行信贷员刘某、冯建军、张某、吴杰、龚某、李秀敏等40人违法发放贷款共计5205万元(含续贷),截止到2019年3月23日,尚有共计3064.26万元(实际贷款本金共计3262元)的贷款本金没有追回,给贵州凯里农村商业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段正芬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被罚款个人累计罚没金额达1.06亿元,人均罚款近32万元,月度罚金总额和人均罚款金额均创年内新高。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监管机构披露的处罚信息中,部分涉汇业务违法人员被罚没的金额相当惊人。其中,深圳市外管局11月11日公告显示,田某某因“非法买卖外汇”,被深圳市外管局罚没高达2554.86万元,创下年内对个人金融罚没金额之最。无独有偶,11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芜湖市中心支局公告,杨某某被罚没1760.58万元,原因也是“非法买卖外汇”。
事实上,对涉汇业务的监管处罚在11月迎来年内高峰。外管局系统当月开出218笔罚单,合计罚款金额高达3.03亿元,其中112家各类违法机构被罚2.09亿元,106名违法个人被罚9323万元。无论是被罚机构个人还是受罚金额,均创下年内纪录。江西省外管局本月虽只开出5张罚单,但5家被罚企业合计罚款金额高达1.19亿元,占到当月外管局系统罚金总额的36%。
盘点:涉贷涉汇违规问题突出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通过对金融监管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发现,11月金融监管部门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为下半年以来最多,且数千万元的高额罚单数量明显增加,当月总罚款金额明显超过今年月度处罚金额平均水平。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临近年底,年初以来发生的较复杂较严重的违规案件完成并得以披露,另一方面也与四季度以来涉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监管及时有力予以查处不无关系。
从金融机构违规事由看,涉贷涉汇业务问题较多。对953宗罚单的违规事项分析发现,涉贷类问题281宗占比近三成,其中违法违规发放贷款58宗,信贷资金被挪用59宗,贷款“三查”不严相关问题119宗。贷款管理不善、违规掩盖不良贷款、借贷搭售、以贷收贷、发放冒名(借名)贷款等违规现象也较为常见。涉汇类问题221宗,其中违规办理结售汇相关业务问题最普遍,达到100宗,非法买卖外汇问题72宗,违反登记管理规定、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逃汇等问题分别出现17宗、8宗、4宗和5宗。信用卡业务相关问题也有所抬头,主要表现为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入房地产、信用卡营销不规范、发卡授信不审慎、帮助他人造假办理信用卡等。
信息报送和披露方面,弄虚作假问题仍然易发高发。报告期内,因各类弄虚作假行为开出罚单80宗,其中编制或提供虚假报表、资料最多达到54宗,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虚增存贷款规模、虚列费用、虚增保费等违规行为也频频出现。
内控合规方面,44家监管机构判定内控管理不严,违反账户管理、外汇管理、票据管理相关规定合计51宗,违反反洗钱法32宗。此外,许可证管理不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经核准履职、擅自开设或变更经营场所等常见问题分别出现22宗、10宗和19宗。
对行为监管的强化仍然是当前金融监管处罚体现的重要政策导向。报告期内,953家机构或个人被监管判定违反审慎监管原则105宗,发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高达271宗,其中来自金融机构员工或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70宗。
建议:健全“风险为本”审慎监管框架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在《人民日报》撰文称,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金融安全网建设,持续强化金融风险防控能力。他指出,近年发生的金融风险事件充分表明,相当多的金融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党的领导逐级弱化、股权关系不透明、股东行为不审慎、关联交易不合规、战略规划不清晰、董事高管履职有效性不足和绩效考核不科学等问题。解决这些治理方面的沉疴痼疾仍须付出艰苦努力。
结合11月金融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数量和金额明显增加的监管事实,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建议如下:
一是健全“风险为本”的审慎监管框架,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同时,大力提升监管科技手段,以适应金融行业不断发展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形势。
二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特别是加强对一把手和董监高的履职行为监督,不断增强公司治理机构之间和高管人员之间的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健全不当所得追回制度和风险责任事后追偿制度。
三是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规则底线,坚持“有照违章”“无证驾驶”一齐抓。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提高违法成本,常态化开展各类打击金融违法违规专项工作。
网络编辑:柔翡 校对: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