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竞价排名”泛化:电商时代如何捍卫消费者主权|快评
(本文首发于2022年12月1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陈恺辰
电商对搜索结果搞“竞价排名”应该容许吗?
制定于1993年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又将迎来再一次修订。国家市监总局官网日前公布“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不能大数据杀熟、不能强迫“二选一”等都被写入,呼应了数字经济时代新情况。
修订草案新增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算法,通过分析用户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在交易条件上对交易相对方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或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损害消费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一条针对的正是备受质疑的“大数据杀熟”现象。
按照通常的商业逻辑,商家会向经常光顾本店的顾客提供更多优惠,以吸引更多回头客,因为老客户的交易成本一般来说会更低,良好的口碑还可能带来更多的顾客。但是在电商平台上,事情却往往相反:同一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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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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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市面产品的参差不齐是电商市场的一大特征,线上购物的不确定性让广大消费者在从线下“摸得着看得见”的购物模式转向线上“看得见图片却不一定真实,摸不着”的模式时。想比之前的自我感受,消费者选购商品的标准和参照标准渐渐从主观上的“自感”移向客观上的“他感”。他感的呈现方式包括店铺商品评价、店铺的粉丝数以及回购率等等,这些都将呈现一个店铺受欢迎与否、值得信任与否的一个结果——店铺搜索排名。店铺搜索排名越高,越容易被消费者看见,按照理想化的逻辑来看,顾客能在电商平台上排名靠前处看见的商铺则应该是大部分顾客觉得产品良好、值得信赖的店铺,顾客然而,电商靠竞价排名的方式造成的店铺搜索顺序呈现成果打破了这种规律。好的尚可势锦上添花,可一旦让次品钻了空子,直接损害的就是消费者的权益。这样的行为难道还应该支持吗